顾渠被他的动静弄得回了神,不免出声问道:

    “我帮你?”

    谢胥摇头,把保温杯放下,又从背包里拿出自己的钱包,擦拭着上头的墨迹。

    顾渠来到他身边坐下,双手抱胸:“你把钢笔带过来干嘛,又不是来考察项目的,你又不用记录什么东西,再说了这里没有笔吗?”

    谢胥只闷声擦着自己的皮质钱包,半天,才说:“这是我小姨送的。”

    顾渠拿过放置在床头柜上的金色钢笔,它已经被谢胥仔仔细细擦过一遍了,故而干净明亮,散发着金属特有的光泽,笔帽上还有细小的花纹,很是好看。

    他低头打量着这支钢笔,闻了闻笔尖的墨香。

    “很小的时候,记不清几年级了。”身侧的青年或许觉得顾渠是个很乐意倾听别人诉说往事的人,于是自顾自说下去,“她刚从国外回来,把它送给我当了礼物。可是没过多久,她就因意外走了……”

    顾渠听到这句话,眼皮一跳,顿时觉得手里的钢笔份量重了许多。

    “从那以后我一直没舍得用这支钢笔。”谢胥神色依旧淡淡,只是眼神黯淡了许多,他一边说,一边继续抽/出一张湿巾用力擦拭钱包上的污渍,“也养成了个习惯,一直把它带在身边。反正是支钢笔而已,也不是什么大东西,带着很方便。不过大概是放置了很多年了,所以现在终于坏了。”

    末尾语气说不上有多惋惜,只是心知肚明的惆怅。

    顾渠听完后内心很是复杂,他突然想起了自己以前过生日时收到的那支价值不菲的江诗丹顿男士腕表。

    当时他沾沾自喜于对方重视自己的态度,翌日就戴表上了某代言品牌的发布会。

    媒体拍到注意后登时哗然,连夜赶稿让他上了个微博热搜,说他一改以往力行勤俭节约的形象,居然佩戴名表出镜,有人设崩塌之嫌疑。

    黑粉们对此冷嘲热讽,常哥也提点了他几句,他倒是满不在意,只希望用这种方式回应对方的重视。

    当时他以为,自己会一直戴着这支表,连同心里隐秘的情感,永远这样的走下去,却不料第二年,这支表就不慎丢失,再也没找回来。

    人们总喜欢以物睹人、借物思人,却忘了自己的物和人一样,也会丢,也会坏,也会从此长路漫漫不再相见。

    它们会和自己思念的那个人一起,消散在记忆冗长的过廊里。

    顾渠长长地叹出一口气,又把钢笔放回去。他知道自己这时候应该说些什么来安慰安慰人家。

    但他总觉得谢胥不爱听别人讲道理,沉吟片刻,他伸手拍了拍青年的肩,无声地安抚着他此刻低落的情绪。

    谢胥抬头看他,一双黑眼睛幽幽深邃,情绪不明。